本报讯(记者庄电一)从1998年1月1日起,银川市城市居民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市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可向银川市有关部门领取一定数量的生活费。据介绍,银川市生活保障制度现有三个方面:企业最低工资,每人每月200元;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每人每月130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998年定为每人每月100元。凡月人均收入低于100元的城市居民均可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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